行政安全部21日在政府首尔办公楼举行第7届公共数据争议调解委员会受聘仪式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将加强公共数据争议解决体系。这是自2013年12月第1届成立以来的第七届委员会。

第7届委员会任期2年,由1名民间委员长、1名常任委员和23名委员组成,共25人。民间委员长由曾任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长等职的成均馆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金一焕担任。
行政安全部表示,委员会广泛吸纳了学界、法界和产业界专家,并大举引入对人工智能和数据驱动行政具有较高理解度的人士。
◆ 数据被拒时,60天内可申请调解
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据《公共数据法》第29条设立的机构。当公民申请所需数据后,公共机构以属于非公开信息等为由拒绝提供,或中断原本正在使用的数据服务时,均属于调解对象。
委员会的核心作用,是以简便的调解程序替代复杂诉讼,迅速救济民众对公共数据的使用权。公民或企业可在收到拒绝或中断通知之日起60天内,通过公共数据门户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最受关注之处在于其效力。委员会经事实调查制定的调解方案,若申请人和公共机构双方均同意,该调解即具有与“诉讼上和解”相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它具有接近法院判决的约束力,而且无需费用。
经调解决定可提供的数据,不仅限于申请当事人使用,还会同步登记到公共数据门户,向所有人全面开放。一个人的调解申请,最终会延伸为面向社会整体的数据开放。
◆ 申请减少了,但作用扩大了
近年来,公共数据争议调解申请数量出现了明显变化。2021年为40件,2022年为55件,2023年增至59件,但2024年为56件,2025年则降至27件。
行政安全部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公共数据开放总体上扩大,机构之间的事前协商和协调功能也得到加强。也就是说,在走到被拒后再申请调解之前,数据已提前开放的案例增加了。
委员会当天在全体会议上讨论今后运营方向,并预告将扩大职能。不仅判断数据是否提供,还将进一步发展争议调解功能,把需要方实际所需形式的数据提供以及实质性使用支持也纳入考虑。
由于不少情况下数据虽然拿到了,却因格式不符合而无法使用,因此这一举措被解读为旨在弥补提供环节之外、使用环节的空白。
◆ 在AI时代,数据就是竞争力
行政安全部次官金敏宰在受聘仪式上强调:“公共数据是国民的权利,是人工智能时代创新的核心资产,也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他还表示:“我们将迅速解决数据使用过程中的矛盾,营造让国民和企业切实感受到的数据利用环境。”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迅速扩散,数据的价值也将越来越高。围绕开放哪些数据、开放到何种程度、以何种形式开放的争议,也预计会随之增多。
如果争议调解委员会从“是否提供的裁判者”进一步扩展为“使用的助力者”,那么对需要数据的市民和企业而言,依靠的通道将更加宽广。不过,要让这一制度真正转化为权利救济,关键在于公众首先知道,除了诉讼之外,还有争议调解这条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