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导盲犬,无处不能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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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lobal Team

保健福祉部将从4月23日开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残疾人福利法》施行令和实施细则。本次修订是去年10月为保障残疾人辅助犬出入权而修订的《残疾人福利法》的后续措施。

此前,若残疾人携带辅助犬进入餐厅或地铁时遭到拒绝,缺乏明确的规定进行阻止。为此,保健福祉部对能拒绝出入的正当理由进行了限制性规定。无菌室、手术室等需要感染管理的医疗空间,以及食品接待场所的厨房和仓库等卫生设施才被认可为例外。其他场所不得阻止进入。

根据法规,若无正当理由拒绝辅助犬出入,可处以最高不超过300万韩元的罚款。出入对象不仅包括残疾人本人,还包括辅助犬训练员和训练相关志愿者。

此外,修订后的施行令规定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必须开展关于残疾人辅助犬的认知改进宣传项目。旨在宣传辅助犬的角色和出入权保障,减少社会冲突。将通过视频、刊物、教育等方式进行,并可与现有的残疾人认知改进项目结合。

保健福祉部残疾人政策局局长孙浩俊表示,“辅助犬不仅是简单的宠物,而是帮助残疾人日常生活和安全的必需存在”,并表示“希望通过本次修订,实质性保障残疾人的行动权。”他还表示,“将与食品医药品安全部、国土部、地方自治团体合作,加强宣传,防止出入拒绝事件的发生。”

关于携带残疾人辅助犬的故事插图
关于携带残疾人辅助犬的故事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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