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浓度尼古丁溶液网售3家企业被移交调查……修订版《烟草事业法》首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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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lobal Team

修订版《烟草事业法》施行仅十天后,首次执法案例就出现了。政府将通过网络广告、销售高浓度尼古丁溶液的相关企业移交警方,新的监管体系开始正式运作。

财政经济部4日表示,已就通过线上流通高浓度尼古丁溶液产品的3家企业,以涉嫌违反《烟草事业法》等,向大田警察厅和京畿南部警察厅提出侦查委托。

这是本月24日修订法施行后的首起查处案例。政府之所以迅速启动此次执法,是因为担心试图绕开新法的变相销售行为正在快速增加。

高浓度尼古丁与香料捆绑销售,实际上成了“自制电子烟套件”

据财政经济部介绍,被查处的线上网站在同一页面上销售高浓度尼古丁溶液产品和用于制作烟油的香料。

网站同时展示“可将尼古丁溶液与含香料的烟油混合使用”的广告,引导消费者自行制作电子烟用烟油。

业界将这种方式称为“DIY烟油”。即先购买高浓度尼古丁原液,再按一定比例与香料混合,制作属于自己的电子烟烟油。由于并非成品,此前一直处于监管盲区。被查处的企业正是利用了这条绕行通道。

问题在于安全。高浓度尼古丁溶液若由普通消费者在没有专业安全设备或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处理,存在风险。若接触皮肤会被吸收,误食则有急性中毒危险。

韩国消费者院调查也曾确认,市场上流通的尼古丁原液浓度极高,少量就可能超过致死量(38mg/ml至685mg/ml水平)。还有分析指出,通过海外直购甚至能买到1000mg/ml的原液。

财政经济部强调:“高浓度尼古丁溶液若在没有专业安全设备或防护装备的情况下,由普通消费者直接处理并进行混合、稀释等操作,可能发生皮肤接触、误饮、误用等安全事故”,并提醒消费者不要随意购买和使用在线销售的高浓度尼古丁溶液。

烟草定义37年后改变,合成尼古丁也被纳入

此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本月24日施行的修订版《烟草事业法》。自1988年制定以来,烟草定义37年来首次扩展。

此前烟草原料仅限于“烟草叶”。修订法则将其扩大为“烟草或尼古丁”。也就是说,无论是天然尼古丁还是合成尼古丁,都被认定为烟草原料。

这一变化意义重大。过去,合成尼古丁液态电子烟因不是从烟草叶中提取的尼古丁,而一直规避《烟草事业法》的适用,导致线上销售、无人商店、自动售货机等流通方式迅速扩散。

未成年人接触门槛降低,广告管制也几乎没有被适用。标注“无尼古丁”“类尼古丁”的产品,实际上比普通烟草更自由地销售。

随着修订法施行,局面发生变化。凡是以尼古丁(含天然和合成)为原料,制成适合吸烟、吸吮或以蒸汽吸入状态的产品,统统属于烟草。今后要制造烟草,必须向财政经济部长申请烟草制造业许可。

没有许可就制造,将成为处罚对象。销售同样如此。若未获得烟草零售人指定,就不能向消费者出售。即便获得零售人指定,也禁止邮购和电子交易。

此次被提请侦查的企业之所以被认定触线,正是因为不仅涉嫌无许可制造,还因通过线上销售事实上属于烟草的产品而违反法律。

利用漏洞的绕行销售,成了政府应对的试金石

问题也出现在执法之后。法施行后,绕行路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个网站被封后,就换成另一个域名,或改为海外直购形式。

还有一些案例把香料和尼古丁原液分开销售,但在同一画面中加以说明,实际引导消费者进行组合销售。

库存处理问题也仍然存在。法律施行日即4月24日之前进入店铺的库存产品,不适用有害成分检测义务。政府考虑到液态产品的通常保质期,设置了1年的宽限期。

同一产品根据入库时间不同而适用不同监管,形成了双重结构。有人担忧,这也可能被滥用于篡改时间点。

财政经济部表示,此次侦查委托并非结束。该部门称,将与有关机构合作,持续监测线上流通动向,一旦确认疑似违反法规的情况,就会立即向侦查机关举报。此次查出的3家企业,可视作一种示范性案例。它也是政府向市场传递的新信号,即要看新法能够执行到什么程度。

消费者面临的新环境

就这一问题而言,普通消费者所面对的环境十分明确。如今在网上购买尼古丁溶液本身,就是危险信号。

在修订法施行后,几乎不可能属于正常销售渠道,也很难核实产品浓度和安全性。将香料和尼古丁原液分别购买后再自行混合,归根结底是在家中处理化学物质。这不是没有安全设备就能完成的工作。

从青少年保护角度看,变化也很大。过去,合成尼古丁产品在网上以较宽松的成人认证程序流通,提升了青少年接触的可能性。

随着修订法施行,向未成年人销售已被明确禁止,但只要绕行销售仍然存在,家庭层面的防范也必须跟上。检查子女收到的包裹中是否夹有来历不明的液态产品,也成了监护人的责任之一。

遵循合法购买渠道,如今已不只是建议,而几乎是事实上的义务。当前最安全的选择,是在获得烟草零售人指定的线下门店购买正式注册的产品。

无论产品类型如何,通过邮寄或线上接收烟草产品都不是合法途径。即便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不一定会被处罚,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仍会由本人承担。

填补监管空白,下一步是什么

时隔37年扩展烟草定义,是韩国烟草政策史上一个重要分水岭。舆论认为,这为应对快速变化的烟草市场提供了法律基础,也是对保健当局长期担忧——合成尼古丁电子烟成为青少年吸烟入口——的回应。

剩下的课题是执行。尽管法律已经制定,但在网络流通的匿名性和全球直购环境下,如何确保实效又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政府一方面要持续展现执法决心,另一方面也要提升合法流通渠道的便利性,才能减少流向地下市场的需求。若此次3家企业的侦查委托不希望只是一次性事件,就必须配套建立定期且系统化的监测机制。

对消费者而言,现在是接受清晰信息的时候了。那个曾以“合成尼古丁”之名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时代已经结束。任何含尼古丁的吸入类产品,都是烟草;而烟草,只能通过规定的渠道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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