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处修订发布《孕妇用药指南》 为孕期用药提供安全指引

Photo of author

By Global Team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吴有庆)宣布,与韩国药品安全管理院(院长孙秀贞)合作,更新并发布了《妊娠期药品使用指南(专业版)》以帮助孕妇安全用药,此举适逢10月10日的“孕妇日”。

该修订版是一本医疗实践指南,涵盖了为确保孕妇及其家人更安心接受治疗,供医疗现场的医生和药剂师等专业人员使用的最新药品许可信息和诊疗指南。

信息集中包含了孕妇的药理学特性、主要疾病的药物疗法、国内许可事宜,以及对感冒、晨吐、便秘、烧心等怀孕期间常见症状的安全用药选择。此外,还包括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肥胖治疗药物等特定药品的最新安全信息,并给出了计划怀孕时有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等慢性疾病女性的用药调整方法。

此次修订版详细收录了250种常用于孕妇的药物成分的最新安全信息,以表格形式列出每种成分的功效作用、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便于医务人员在患者咨询或用药指导时参考。

食品药品安全处解释,怀孕期间药物的效果和风险会因生理变化的时间差异而不同。由于怀孕期间血浆量、心排出量、子宫血流量增加,会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因此需要综合考虑投药时间、用量和服用时间。

使用各主要症状药品时的注意事项也具体列出。感冒或高烧症状优先建议休息和补充水分,若高于38度可服用含“乙酰氨基酚”成分的退烧药。对于流鼻涕和鼻塞,可以使用含“西替利嗪”和“氯苯那敏”成分的药物,而咳嗽则可用含“右美沙芬”成分的药物。

为缓解头痛或疼痛,可服用“乙酰氨基酚”,但不应超过每天4000毫克,而含“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仅应在怀孕20至30周期间以最小剂量使用,并在30周后避免服用。

便秘时应优先采取充足的水分摄入和生活习惯改善,若症状持续,可服用含“乳果糖”或“车前子壳粉”成分的药物。

此外,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减肥辅助剂,尤其是含“托吡酯”成分的药物,因为它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应避免服用。食品药品安全处警告称。

食品药品安全处强调,“孕期用药必须与医生或药剂师等专业人士咨询后决定,因为它直接影响母婴健康,使用前应充分审查药物的功效和风险。”

公众可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处官方网站“法令信息 > 资料室 > 指南”或韩国药品安全管理院网站“教育·宣传 > 资料室”阅读此次修订版。

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希望此信息册在医疗现场能帮助确保孕妇安全用药,并为药业专业人士提供基于最新信息的准确用药指导,同时我们将继续为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提供安全信息。”

댓글 남기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