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民间租赁住宅的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可立即通过短信收到租赁保证金保障加入与否的信息。
国土交通部于8日宣布,从14日起,将实施一项制度,在租赁合同报告被受理的时刻,向承租人短信通知租赁保证金的保障加入信息。这项制度将在原先仅对未加入保障的租赁合同发送短信通知的基础上,扩大到已加入保障的租赁合同。

截至目前,只有在未加入保障时,‘租赁家’系统才会通过短信通知承租人,而加入保障时则通过通过通知消息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这导致部分租赁保证金的保障信息未能立即传达给承租人。
从14日起,地方政府在受理租赁合同报告时,‘租赁家’系统将直接通过短信发送保障加入与否、金额和保障期间等信息。国土交通部解释说,为了阻止合同伪造或在未加入保障状态下进行诈骗合同,将对制度进行改进。
此外,即使在租赁保证金保障期间仅更换了承租人,且不需另行再次加入保障时,通知遗漏的结构也将得到改进。加强了承租人能够直接确认租赁保证金返还保证的信息传递方式。
为了准确接收短信通知,标准租赁合同中需清楚记载承租人的手机号码,并且需要书面签署提供个人信息给第三方的同意书。国土交通部提醒注意,以防号码漏填或错误输入而导致接收不到通知。
民间租赁政策科长金启雄表示:“通过制度改进,促使租赁运营商履行保障加入义务,并能减少承租人担心保证金被吞没的情况。”
政府计划通过扩大短信通知制度来提高信息可达性,并增强租赁市场的透明度。保证信息不再是需要确认的事项,而是可直接接收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