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安全部(部长尹浩中)宣布,第1和第2阶段的民生恢复消费券使用期限将于11月30日(星期日)24:00结束。行政安全部敦促未使用消费券的用户在期间内全额使用。

消费券以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形式发放,政府为了经济复苏将消费券的使用期限设定为11月30日。在截止时间之后,未使用的余额将自动失效。
截至11月16日,通过信用卡和借记卡发放的消费券总额为9兆668亿韩元,其中8兆8,407亿韩元(97.5%)已被使用。
行政安全部与信用卡公司、地方自治团体合作,通过国民秘书服务、短信、应用程序和网站等持续引导未使用消费券的用户了解使用期限。
尹浩中行政安全部部长说道:“感谢国民积极使用消费券,使得地方经济恢复活力。”并敦促“尚未使用的国民在期限内使用所有余额。”